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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国劳务细说出入境常识

发布时间:2020-08-13

  (一)我国出境检查程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内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大连出国劳务为您介绍

  1、交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出境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4、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中国边防检查站应当予以收缴,对携带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四)出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不得携带、载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携带、载运违禁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扣留违禁物品,对携带人、载运违禁物品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3504265876

电话: 1350426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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